文大研究生口試教室申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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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適合對象

本場地租用辦法適用本校之研究生。

貳、場地租用時間

一、需於場地使用日一星期前提出申請,並完成繳費,經確認繳費後恕不退費。
二、如有時間異動,需於場地使用日前五日提出異動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 異動申請以一次為限。
三、場地租用地點:大新館教室。
四、時段以星期一~星期五推廣課程08:00-18:00離峰時段為主。
五、教室由本部教室管理人安排,恕無法指定教室。

參、場地費用

一、場地使用每時段以2小時計時收費。
二、場地費用為每時段計新台幣400元整,場地費用需於申請時一次繳清, 經確認繳費後恕不退費。
三、收費方式:ATM轉帳繳費,或於服務中心繳費,可付現或刷卡。

肆、設備及器材

一、各式器材使用之需求,需於申請租用時一併提出申請,器材如下所列。
二、固定教學器材:各教室均備「教學講桌」,內含電腦、放影機、DVD、單槍投影機。
其他教學器材:電視、幻燈機、收音機、CD收音機、實物投影機、延長線、小型擴音機、 活動式布幕。
用以上器材,請持有照證件(如身分證、駕照),至「一樓服務櫃檯」押證領取, 用畢需立即歸還器材後退還證件。

伍、使用規範及注意事項

一、不得隨意更動教室原有設備,白板、壁面不得張貼海報,如欲做會場佈置, 須於申請時取得學校管理單位同意。
二、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器材、教室設備損壞,須照價賠償。
三、若使用各式飲料及餐點,請於場地使用完畢後自行清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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